新戶限定!基金手續費0元

限時30天,只有一筆,一生一次別錯過

 

新戶才有的優惠,一生一次

  • 專案期間: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適用對象:首次於本行開立台幣存款帳戶[註]或台幣數位存款帳戶之自然人
  • 優惠內容:基金線上申購手續費0元,每人限1筆,不限交易方式(單筆/定期(不)定額),金額上限新台幣100萬(或等值外幣)
  • 適用通路:國泰世華CUBE網銀/CUBE App/預約服務單(O2O)
  • 適用商品:本行架上境內外基金(不含智能投資、後收型基金、貨幣型基金、ETF等)
  • 使用期限:開戶成功後隔兩日(不含假日)起算,30日內需使用,逾期未使用優惠失效
    例:A君於2022/5/3於本行開戶成功,新存戶基金優惠期間為2022/5/5至2022/6/3,A君於期間內線上申購1筆基金可享0手續費優惠。
    B君於2022/5/6於本行開戶成功,因2022/5/6為周五,新存戶基金優惠期間為2022/5/10至2022/6/8,B君於期間內線上申購1筆基金可享0手續費優惠。

[註]包含支票存款帳戶

 

 

  • 1. 基金申購

    點選下方導覽列的更多按鈕,選擇基金中的基金申購

  • 2. 填寫申購資料

    優惠專案選擇「新存戶基金新戶禮」,即可以手續費0元申購基金,每人限1筆,不限投資方式(單筆/定期(不)定額),金額上限新台幣100萬(或等值外幣)。

  • 3. 申購確認

    再次確認申購內容,並點選確認申購按鈕,待結果顯示申請成功即完成

  • 可參考處理進度時間條,明確掌握申購後的下一步!

1. 專案期間:開戶成功日介於2022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 適用對象:專案期間內,首次於本行開立台幣存款帳戶(包含支票存款帳戶)或台幣數位存款帳戶之自然人。
3. 適用通路:國泰世華CUBE網銀/CUBE App/預約服務單(O2O)。
4. 適用商品:本行架上境內外基金(不含後收型基金、貨幣型基金、ROBO、ETF等)。
5. 優惠內容:開戶成功隔兩日(不含假日)起算,30日內於適用通路申購單筆或定期(不)定額基金,享申購手續費0元優惠1次,申購金額上限新台幣(下同)100萬元或等值外幣。
例:A君於2022/5/3於本行開戶成功,新存戶基金優惠期間為2022/5/5至2022/6/3,A君於期間內線上申購1筆基金可享0手續費優惠。
B君於2022/5/6於本行開戶成功,因2022/5/6為周五,新存戶基金優惠期間為2022/5/10至2022/6/8,B君於期間內線上申購1筆基金可享0手續費優惠。
6. 注意事項:
▪ 本專案申購總金額上限為100萬元(含)或等值外幣,如以定期(不)定額方式參加本專案,累計扣款總額達100萬元前皆享零申購手續費優惠,達100萬元後之手續費計算方式,自隔次起依交易通路別折扣費率計算(如網路65折、臨櫃無折扣)。舉例:申購定期定額每次扣款15萬元,扣款至第7次時,累積扣款總額為105萬元,超過優惠總額上限之100萬元,超過之5萬元仍享手續費優惠費率,但下次扣款(第8次)之手續費率將依交易通路別原折扣費率計算。
▪ 客戶參加本專案,定期(不)定額可異動扣款日期、金額。
▪ 參加本專案之定期(不)定額基金可進行「全部」及「部分」轉換。「全部」轉換投資標的仍適用原優惠費率,惟「部分」轉換之優惠費率僅限原始投資標的,部分轉換後之新投資標的,手續費率將依異動時交易通路別折扣費率計算(如網路65折、臨櫃無折扣)。
▪ 投資期間內,定期(不)定額帳戶若連續四個月內無成功扣款紀錄者,即終止優惠,不可再恢復扣款及轉換投資標的,未來僅可進行贖回交易。
▪ 其他信託管理費等收費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比照本行一般信託契約條款辦理。
▪ 本專案之最低申購金額依本行規定辦理。
▪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基金已達募集上限、暫停或停止銷售者),而造成基金無法繼續扣款之狀況,則該筆信託帳戶無法繼續享有本專案之優惠折扣。
▪ 本專案不可與其他優惠併用。
7. 本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解釋本專案內容及暫停、取消或終止本專案之權利;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為準。
8. 國泰世華銀行總行地址:臺北市松仁路7號;聯絡電話:0800-818-001。

 

【信託產品投資須知及風險預告(請投資人審慎評估下列各項條文內容)】

1. 本服務之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 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基金所應承擔之相關風險及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等)已揭露於基 金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 或 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 查閱。
2. 投資人為投資標的之運用指示前,已確實詳閱該投資標的相關資料及其規定,並瞭解其投資風險:包括可能發生投資標的跌價、匯兌損失所導致之本金虧損,或 投資標的暫停接受買回及解散清算等風險,其最大可能損失為損失所有投資本金。且投資人係基於獨立審慎之投資判斷後,決定各項投資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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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資人已瞭解信託財產運用於存款以外之標的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且投資標的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表現亦不保證最低投資收益。
5. 各基金於公開(含簡式)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揭露之風險報酬等級,係依據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而訂定。該標準並非強制規定,本行係自行 建構產品及客戶風險等級衡量方法以辦理商品適合度事宜,其可能與前者等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