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D暑假38折

【期間限定】定期(不)定額不限筆數手續費38折
累積扣款再送手續費0元!

  • 專案期間:2023/7/1~2023/9/30
  • 適用對象:限自然人。
  • 專案內容:
    - 活動期間透過適用通路定期(不)定額新申購基金,享申購手續費38折優惠,不限筆數。
    - 活動期間內使用【FUND暑假38折】(以下稱本專案)累積申購金額達新台幣3萬元(含)以上且累積成功扣款次數達3次(含)以上者,另外贈送【FUND暑假0元加碼禮】基金申購手續費0元優惠1筆,每人限1筆。
  • 適用通路:國泰世華CUBE網銀、國泰世華CUBE App、預約服務單O2O。
  • 適用基金:本行架上境內外基金(不含智能投資、後收型基金、貨幣型基金、ETF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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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點選下方導覽列的「更多」按鈕,選擇基金中的基金申購

  • 步驟2:填寫申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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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驟3:申購確認

    確認申購內容,並點選「申購確認」按鈕,待結果顯示申請成功即完成

  • 申請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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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案期間: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二、適用對象:限自然人。

三、適用通路:國泰世華CUBE網銀、國泰世華CUBE App、預約服務單O2O。

四、適用商品:本行架上境內外基金(不含後收型基金、貨幣型基金、ROBO、ETF等)。

五、專案內容:

    1. 活動期間透過適用通路定期(不)定額新申購基金,享申購手續費38折優惠,不限筆數。
    2. 活動期間內使用【FUND暑假38折】(以下稱本專案)累積申購金額達新台幣3萬元(含)以上且累積成功扣款次數達3次(含)以上者,另外贈送【FUND暑假0元加碼禮】基金申購手續費0元優惠1筆,每人限1筆。

六、其它注意事項:

    1. 【FUND暑假0元加碼禮】之贈送條件,限同一客戶於活動期間內使用本專案新申購並扣款成功之交易,才列入計算;贈送之基金申購手續費0元優惠使用期間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逾期未使用則失效,並以定期(不)定額方式申購,每次扣款金額上限1萬元(含),其餘交易限制(如適用商品與轉換限制等)同本專案。
    2. 客戶參加本專案(含贈送),申購之定期(不)定額基金可異動扣款日期、金額。
    3. 參加本專案(含贈送)所成立之定期(不)定額信託帳號,於活動期間結束或使用期限截止後,該信託帳號之扣款仍享有優惠費率,惟進行本專案(含贈送)之定期(不)定額基金「全部」及「部分」轉換時,請注意「全部」轉換投資標的仍適用原優惠費率,惟「部分」轉換之優惠費率僅限原始投資標的,部分轉換後之新投資標的,手續費率將依異動時交易通路別折扣費率計算(如:網路六五折、臨櫃無折扣)。
    4. 投資期間內,定期(不)定額帳戶連續四個月內無成功扣款紀錄者,即終止優惠,不可再恢復扣款及轉換投資標的,未來僅可進行贖回交易。
    5. 其他信託管理費等收費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比照本行一般信託契約條款辦理。
    6. 本專案之最低申購金額依本行規定辦理。
    7.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基金已達募集上限、暫停或停止銷售者),而造成基金無法繼續扣款之狀況,則該筆信託帳戶無法繼續享有本專案之優惠折扣。
    8. 本專案不可與其他優惠併用。
    9. 本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解釋本專案(含贈送)內容及暫停、取消或終止本專案之權利;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為準。
    10. 國泰世華銀行總行地址:臺北市松仁路7號;聯絡電話:0800-818-001。


【信託產品投資須知及風險預告(請投資人審慎評估下列各項條文內容)】

    1. 本服務之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 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基金所應承擔之相關風險及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等)已揭露於基 金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 或 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 查閱。
    2. 投資人為投資標的之運用指示前,已確實詳閱該投資標的相關資料及其規定,並瞭解其投資風險:包括可能發生投資標的跌價、匯兌損失所導致之本金虧損,或 投資標的暫停接受買回及解散清算等風險,其最大可能損失為損失所有投資本金。且投資人係基於獨立審慎之投資判斷後,決定各項投資指示。
    3. 本行除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本信託資金運用管理所生之資本利得及其孳息收益等悉數歸為投資人所享有;其投資所生風險、費用及稅賦亦悉數由投資 人負擔,本行不為信託本金及投資收益之保證。
    4. 投資人已瞭解信託財產運用於存款以外之標的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且投資標的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表現亦不保證最低投資收益。
    5. 各基金於公開(含簡式)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揭露之風險報酬等級,係依據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而訂定。該標準並非強制規定,本行係自行 建構產品及客戶風險等級衡量方法以辦理商品適合度事宜,其可能與前者等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