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夏季卡利High]
    1. 活動回饋禮券以百元計,未滿百元自動去尾數,每卡最高回饋上限為5萬元新光三越電子贈品禮券,計算範例如下:
      消費10,900元→符合4%回饋資格→10,900元×4%=436元→可獲得400元電子贈品禮券
      消費60,900元→符合5%回饋資格→60,900元×5%=3,045元→可獲得3,000元電子贈品禮券
      消費200,900元→符合6%回饋資格→200,900元×6%=12,054元→可獲得12,000元電子贈品禮券
      消費835,000元→符合6%回饋資格→835,000元×6%=50,100元→可獲得5萬元電子贈品禮券
      (每卡最高回饋上限為5萬元)
    2. 正附卡分開計算,如同時持有多卡,每卡消費金額分開累計不可合併,刷卡金額以紅利折抵後計算;本活動i刷金融卡不適用。行動支付(Apple Pay、Samsung Pay)將併入實體卡消費累計。
    3. 活動結束後,將由本行計算回饋電子贈品禮券金額,並主動寄發兌換通知函。
    4. 若有任何卡片使用及活動相關問題,請洽本行。
    5. 新光三越會員點數折抵、台北信義新天地「BIGBANG10 THE EXHIBITION A TO Z主題展」、「復仇者聯盟世界巡迴展台灣站」、Nespresso Boutique、TESLA特斯拉、7-11統一超商、新光影城、美麗台、LINE PAY交易消費皆不列入計算。
    6. 本活動不適用行動支付(含LINE PAY、NFC手機信用卡)之消費。
    7. 電子贈品禮券兌換期間:2017/10/9~11/12,逾期恕不受理兌換。未於規定期限內前兌換者,視同自行放棄領獎權益。
    8. 活動前之消費,若於活動期間刷退重刷,則視為原同筆消費之重複交易行為,故不得納入此活動範圍計算;兌換電子贈品禮券前或已兌換電子贈品禮券後, 致累積未達約定回饋門檻者,新光三越百貨與本行皆有權重新計算兌換資格或要求其返還所溢領之電子贈品禮券返還等值現金。
    9. 新光三越百貨與本行保留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10. 其他未盡事宜以新光三越官網為主。
    [2017夏季卡利High電子贈品禮券使用]
    1. 本活動電子贈品禮券為無償取得之贈品,恕不得更換面額,亦不得兌換現金及找零,兌換商品時不再開立統一發票。
    2. 本活動電子贈品禮券可於全台新光三越分店使用,除CHANEL BOUTIQUE、CHANEL FINE JEWELRY、Louis Vuitton、B&O、Nespresso Boutique、UNDER ARMOUR、UNIQLO、GU、POPA動畫親子館、健身工廠、騎士堡、新光影城、湯姆熊歡樂世界、7-11統一超商、加值及購買儲值卡外皆可使用。
    3. 本活動電子贈品禮券期限為2017年12月31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4. 消費折抵時需出示新光三越貴賓卡/貴賓卡銀卡/APP(已綁定貴賓卡)/感應式兒童卡/贈品卡,方可折抵。每次折抵金額以100元為單位,恕不得更換面額,亦不得兌換現金及找零,消費低於100元時無法使用。
    5. 新光三越贈品卡採不記名儲存卡,兌領時請當場確認電子贈品禮券金額。
    6. 電子贈品禮券餘額可至贈品處/服務台/KIOSK查詢機/新光三越官網/手機版官網查詢;新光三越APP(已綁定貴賓卡)可於手機上直接查詢。
    7. 贈品卡若遺失、被竊、損毀,恕不掛失及補發;偽造亦依法追究。
    8. 因商品瑕疵需退換貨時,須持新光三越貴賓卡/貴賓卡銀卡/APP(已綁定貴賓卡)/感應式兒童卡/贈品卡至原專櫃進行退貨。
    9. 新光三越APP,限智慧型手機下載(作業系統Ios7/Android4.0以上)。
    [卡友禮]
    1. 銷貨明細表不含商品禮券、贈品禮券、電子商品禮券、電子贈品禮券、點數折抵、提貨單、二三聯式手開發票、購買及加值儲值卡、7-11統一超商、新光影城消費及禮券購買憑證、行動支付(LINE PAY、Android Pay)。
    2. 「週週卡友來店禮」各活動波段期間每人每卡限擇一門檻兌換,不可重複兌換,正附卡分開計算,領取時須同時出示本行信用卡及消費時累點之新光三越貴賓卡,Apple Pay、Samsung Pay採單一載具卡號累計,限消費當日當店兌換,恕不接受代領。
    3. 「週週卡友來店禮」活動電子贈品禮券為無償取得之贈品,可換取同等金額之商品,兌換商品時不另開立統一發票,亦不得兌換現金及找零。
    4. 本活動之電子贈品禮券使用期限至2017/7/31止(逾期恕不受理)。
    5. 本活動之電子贈品禮券限發出店別使用,除CHANEL BOUTIQUE、CHANEL FINE JEWELRY、Louis Vuitton、B&O、 Nespresso Boutique、UNDER ARMOUR、UNIQLO、GU、POPA動畫電子館、新光影城、湯姆熊歡樂世界、健身工廠、加值及購買儲值卡外皆可使用。
    6. 簽單金額以紅利折抵後計算。
    7. 贈品以現場實物為準。
    8. 新光三越百貨與本行保留增刪或中止本活動之權利。
    9. 其他未盡事宜以新光三越店內公告為準。
    [分期加碼禮/滿額禮]
    1. 活動期間,每卡每日限領乙次,正、附卡分開計算,同筆消費不得重複累計兌換,當日消費限當日兌換。禮券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2. 分期加碼禮i刷金融卡不適用。
    3. 購買商品禮券、贈品禮券、電子商品禮券、電子贈品禮券、點數折抵、提貨單、二三聯式手開發票、購買及加值儲值卡、7-11統一超商、新光影城消費及禮券購買憑證不適用此活動。
    4. 欲辦理分期付款或紅利點數折抵請事先告知收銀員;前述兩項業務恕不得同時使用。分期付款與紅利折抵不適用禮券、超市、7-11統一超商、新光影城、小吃、遞延性商品之消費款項;i刷金融卡不適用分期活動。
    5. 活動門檻以紅利折抵後金額為準。活動時間、分期付款方式及贈品內容等詳情請依本行網站及新光三越百貨店內公告為準。優惠提供期間倘因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得變更或終止活動內容,並於本行網站上公告。本活動分期付款手續費為0,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6. 新光三越百貨與本行保留增刪或中止本活動之權利。
    7. 其他未盡事宜以新光三越店內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