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
審計委員會
永續發展委員會
顧問
國泰世華銀行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相關規章與報告
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
內控內稽制度
本行依「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規定,每年至少辦理一次內部控制自行查核,審慎評估及檢討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形,由董事長、總經理、總稽核及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聯名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並提報董事會通過,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將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內容揭露於本行官方網站並於主管機關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詳參本網站「公告專區」。
- 國泰世華銀行設立隸屬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
- 配置總稽核(副總經理級)一人綜理全行稽核工作並管轄內部稽核單位,依據業務規模及其他相關法令規章之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內部稽核人員,以督導與執行稽核業務。
- 依據「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稽核準則」規定,稽核單位之人事任用、免職、升遷、獎懲、輪調及考核等,由總稽核簽報並經董事長核定。
內部稽核運作
- 本行奉准採行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內部稽核單位依據每年更新之風險評估結果進行年度稽核計畫之規劃,包含受查主體、頻率、範圍及查核方式,並另依據主管機關其他個別指定事項,彙總訂定年度稽核計畫,依計畫排定時程辦理查核並就查核結果作成內部稽核報告。
- 內部稽核單位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及金融檢查機關、會計師、內部稽核、自行查核所提列之查核缺失與內部控制聲明書所列應加強辦理改善事項之追蹤改善情形,並列為對管理單位及營業單位績效考核之重要項目。
- 內部稽核單位督導業務管理單位訂定自行查核內容與程序,並考核各單位自行查核之執行情形。
- 內部稽核單位依子公司呈報之稽核計劃、內部稽核報告所提重大缺失事項及改善辦理情形、會計師查核報告、金融檢查機關檢查報告等資料予以審核,並督導子公司改善辦理;另定期對子公司內部稽核作業之成效加以考核,並將結果送子公司董事會作為人事考評之依據。
利害關係人
國泰世華銀行重視投資人之意見,設有發言人制度,由國泰金控定期舉辦法人說明會及股東會,加強資訊揭露的即時性與透明度,保障投資人的權益。詳情請見國泰金控「投資人訊息 」專區。
員工溝通管道
| 書面投遞 | 員工溝通專線 | 內部網站 |
|---|---|---|
| 員工可以將意見以書面方式郵寄或電子郵件傳送至人力資源單位 | 員工可透過專線電話與人力資源單位聯繫 | 員工可登入內部員工專屬討論區發表意見 |
國泰世華銀行秉持誠信經營原則與供應商進行一切商業行為,雙方均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或名義之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義務之行為,亦不得透過操縱、藏匿或濫用其基於職務所獲悉之資訊,對重要事項做不實陳述或其他不公平之交易,以維護雙方合法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