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世華銀行(以下稱本行)為回饋本行信用卡及(或)Debit金融卡持卡人,特舉辦「國泰世華銀行小樹點(信用卡)活動」(以下稱本活動),持卡人得以本行信用卡及(或)Debit金融卡刷卡消費累積的各項小樹點(信用卡),合計兌換/折抵本活動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以下稱商品或服務),茲訂定本活動具體實施辦法,所有參加人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活動期間
本活動各商品或服務之活動期間請參照本行網站公告
參與資格
- 本行發行之各類信用卡正卡及Debit金融卡持卡人皆可享有參與本活動之權利,但是經過本行事前公告排除不適用本活動的卡別,則無法享有參與本活動的權利(Costco聯名卡、長榮航空聯名卡、亞洲萬里通聯名卡、台塑聯名卡、蝦皮購物聯名卡及其他具專屬刷卡消費回饋之卡片,故不適用本活動;但因參與本行其他活動而額外獲贈之小樹點(信用卡)則不在此限)。信用卡之附卡持卡人不得單獨參與本活動,需與信用卡正卡持卡人共同為之;信用卡累積之小樹點(信用卡)合併於信用卡正卡計算,而由該正卡持卡人行使兌換/折抵或換購商品或服務之權利。
- 為增進持卡人兌換/折抵商品或服務之利益,本行同意於本活動期間內,將持卡人之信用卡小樹點(信用卡)與Debit金融卡小樹點(信用卡)合併計算以供持卡人使用,但信用卡附卡持卡人同時持有本行Debit金融卡者,其因附卡所產生之信用卡小樹點(信用卡)不得與其Debit金融卡小樹點(信用卡)合併使用。
-
持卡人有下列所載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依本活動向本行兌換/折抵商品或服務:
- 其所持信用卡/Debit金融卡遭本行停用。
- 自行註銷信用卡/Debit金融卡。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Debit金融卡約定條款及本活動之情事者。
- 持卡人為本行催收帳戶者或信用管制者。
- 信用卡持卡人最近一個月未按信用卡帳單所示繳交最低應繳金額、或Debit金融卡持卡人發生扣款不足之情事時,本行得依前項約定辦理。
- 如有前兩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持卡人之點數將立即失效。於兌換或換購之申請提出後,持卡人發生各款情事之一者,本行得暫停或取消其兌換或換購商品或服務之權利。 但信用卡附卡持卡人同時持有本行Debit金融卡者,其因使用Debit金融卡所生之小樹點(信用卡),不受正卡持卡人前開行為之影響。
- 若刷卡消費為虛偽不實套利之交易,經本行查證後將逕行扣回已回饋之小樹點(信用卡),若點數扣除作業時持卡人已將點數使用完畢,將改以1點小樹點(信用卡)等值新台幣壹元之價值入信用卡帳單。
小樹點(信用卡)累積方式
- 持卡人使用本行信用卡消費享0.3%小樹點(信用卡)回饋(上開計算方式稱之為積點比例),各該點數之有效期間,依其消費當時本行之公告為準,各該點數之積點比例,得經本行訂60天以上之時間公告變更。
- 以下項目不予計算信用卡及(或)Debit金融卡小樹點(信用卡):
- 信用卡相關利息及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利息/年費/掛失費/預借現金手續費/違約金/國外交易手續費/調閱簽帳單手續費、補發帳單手續費等非消費款項)。
- 預借現金、帳單分期、單筆消費分期(刷卡樂分期)、通信貸款、餘額代償金額及經本行公告除外之專案。
- 稅款、學費。
- 公用事業費用(包含但不限於中華電信電話/網路通訊/影音服務等相關費用及附加費)、路邊停車費、公務機關各項費用。
- 透過繳費平台(如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含公務機關/國營事業/公立醫療院所等、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醫指付、本行CUBE網銀或CUBE App線上繳費服務)繳納之費用。
- 代繳國泰人壽「躉繳」、「投資型」及「利率變動型年金」保單。(若代繳國泰人壽「傳統型壽險」保費可享0.3%小樹點(信用卡)回饋。)
- 代扣基金。
- 悠遊卡加值、一卡通加值、icash加值。
- 便利超商消費。
- 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小額支付平台之特約商店之消費(如便利超商、連鎖速食店、停車費等)。
- 全聯福利中心消費。
- eTag儲值/eTag智慧停車費代扣繳。
- 遠東SOGO百貨貴賓廳之消費金額。
- 國壽不動產租金代收。
- Costco店內(包含Costco線上購物及Costco加油站)之VISA金融卡消費。
- 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境外投資交易平台(包括但不限於eToro)。
- 其他經本行公告排除之項目。
- 持卡人同時持有本行多張信用卡時,其消費金額皆可合併累計小樹點(信用卡),惟信用卡附卡持卡人之小樹點(信用卡)將合併於同一正卡計算。 持卡人同時持有本行多張Debit金融卡者,亦同。
- 任何點數僅供正卡持卡人及或Debit金融卡持卡人於活動期間內兌換/折抵商品或服務,其非屬持卡人之財產,亦不具任何現金或金錢上之價值,持卡人不得要求本行將之折算現金或為其他與本活動無關之給付或轉讓他人。
- 持卡人因退還所兌換/折抵之商品、服務、簽帳爭議或其他理由而發生刷卡款項沖回之情事者,其原已取得之點數將由本行逕按積點比例於已累積之點數中扣除,持卡人同時具有信用卡小樹點(信用卡)與Debit金融卡小樹點(信用卡)者,其沖回之方式由本行決定之。
小樹點(信用卡)有效期限
- 持卡人所有新增之小樹點(信用卡)期限為3年有效。
- 信用卡持卡人於96年6月30日 ( 含 ) 前所累積之小樹點(信用卡)維持終身有效。
- 效期計算單位:以「月份」為計算單位,(舉例:2022/1/27消費入點50點,則該50點點數於2022/2開始計算效期,到期日為2025/1/31。)。持卡人若同時具有「終身有效」及「3年有效」點數者,於兌換/折抵時將以扣除點數期限最接近到期之方式辦理。
- 持卡人於上述有效期限屆至前已取得但尚未兌換/折抵之點數,於有效期間屆至時即自動失效,持卡人不得再要求兌換/折抵任何回饋項目,亦不得要求將點數折算現金或給予其他給付。
小樹點(信用卡)之存續及喪失
- 持卡人終止信用卡/Debit金融卡帳戶或遭本行停止使用信用卡/Debit金融卡之權利時,即無法參加本活動,其所累積之點數亦立即失效。
- 持卡人若有違反本辦法及條款或信用卡/Debit金融卡約定條款之情形時,本行得暫停或終止持卡人參與本活動的權利,並有權隨時取消其已累積之所有點數。
- 本行將於對帳單/消費通知書上列出持卡人即時或至該月對帳單結帳日/消費明細資料統計日止所累積之點數,除明顯計算錯誤外,每月對帳單/消費通知書上所載餘額為準。持卡人於收到對帳單/消費通知書、而未於當期信用卡繳款截止日前/收到消費通知書起七日內,對點數餘額表示異議者,視為承認該點數餘額。
兌換辦法和標準
- 商品或服務之兌換/折抵請依各通路提供之方式完成,相關說明及規範請依本行網站或合作廠商現場、網站公告。
- 持卡人折抵商品或服務時,若以本行信用卡/Debit金融卡支付自付優惠價格。此自付優惠價格亦可累積點數,由參與本活動之廠商(以下稱廠商)直接開立二聯式發票予持卡人。
- 本活動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一經兌換/折抵,非不可抗力之因素損壞,均不可退還或更換,商品之保固服務概依該商品提供廠商之規定。若商品或服務停止供應時,本行或廠商有權變更商品或服務項目,另代以其他等值之類似商品或服務。
- 於商品或服務之成本增加或市價波動時,本行有權經網站公告或其他公開方式公告後變更商品或服務項目及調整兌換/折抵商品或服務所需之點數、自付優惠價格。變更或調整後,兌換/折抵商品或服務之點數或自付優惠價格悉以網站或其他公開方式所公告之點數金額為準。
- 所兌換/折抵之商品若於遞送過程中損毀或商品本身有瑕疵及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時,持卡人應於收到商品七天內以電話通知合作廠商或本行提出換貨請求,並依原廠包裝,內附說明書及保證書退回廠商更換新品。
- 為維護持卡人權益,避免他人冒用持卡人名義兌換/折抵,持卡人所兌換/折抵之商品,皆由廠商寄送至持卡人之帳單地址,本行亦不接受持卡人指定他人為收件人。
- 航空里程/飯店積分之轉換,僅能提供予信用卡正卡人或Debit金融卡持卡人於航空公司/飯店申請之本人會員卡號累積。
- 持卡人以點數兌換/折抵餐飲折價、兌換/折抵券或其他憑證者,任何住宿安排、餐飲訂席概由持卡人自行負責,所有飯店住宿、膳食、折價券使用等優惠項目均應依廠商特定之條款及規定辦理。其中可能包括特別限制、停止使用期間及例外情況等。
- 本活動商品或服務若有數量或期間之限制,本行與合作廠商保留接單與否的權利。
- 持卡人於兌換/折抵商品時,視為同意本行及提供商品的廠商將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兌換/折抵商品作業範圍內予以處理及利用。
法律關係及稅捐
- 信用卡持卡人因信用卡刷卡消費累積之小樹點(信用卡)兌換/折抵或換購商品或服務時,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持卡人之所得,本行將不代持卡人扣繳任何稅款。而持卡人以Debit金融卡刷卡獲得之小樹點(信用卡)則依稅法之規定辦理。
- 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發卡機構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
- 持卡人進行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交易,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向特約商店解除買賣契約。
- 本活動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為合作廠商直接提供予持卡人,本行並非該商品或服務之出賣人或廣告商,本行與合作廠商間亦無合夥、代理、經銷或提供保證關係。作業時間自正卡持卡人提出兌換/折抵之申請時起至少需四至六週作業時間,方可寄發商品、抵用券、憑證予持卡人或完成哩程/飯店積分轉換服務,倘未能於上述期限內完成作業,不論其原因是否歸責本行,本行將盡力協助持卡人協調處理,惟並不對持卡人負擔任何責任,另若持卡人對兌換/折抵之商品或服務有任何爭議時,由合作廠商自行負責,概與本行無涉。
修改及終止
本行得隨時因法令或其他情事而暫停、終止或修正本活動或本活動辦法及條款之全部或一部,經公開之公告或本行網站、各分行營業處所公告或以書面方式通知持卡人後即生效。持卡人不得對本行主張任何權利。
點數使用申訴處理
為維護持卡人權益,避免他人冒用持卡人名義進行點數交易,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如對帳單顯示之小樹點(信用卡)兌換/折抵所載事項有任何疑義,持卡人得檢具理由及本行要求之相關證明文件通知本行;或得請求本行向相關機構調閱點數交易紀錄以進行兌換/折抵事項爭議處理。若未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通知本行,則視為持卡人對當月對帳單所載點數兌換/折抵事項無疑義,並放棄當期小樹點(信用卡)使用之申訴權利。
本條款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