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期間
2023/01/01 ~ 2023/12/31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內使用國泰世華卡繳納各項稅款,享以下優惠:
- 一次付清免手續費
- 申請稅款分期享每期0.5%分期優惠利率。(可分期期數為3期、6期、12期、18期、24期)
※汽(機)車燃料費不屬於稅款,手續費由持卡人負擔
注意事項
- 信用卡可繳納的稅款包括: 汽(機)車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自繳、營業稅查定課徵、營所稅、營業稅核定補徵、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補徵稅款、菸酒稅、貨物稅、貨物稅自繳、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遺產稅、遺產稅補徵、贈與稅、贈與稅補徵、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稅務違章罰鍰、菸酒稅自繳、娛樂自繳、娛樂稅、房地合一稅、特銷稅、臨時稅、特別稅、租稅規避案件、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自繳。以上稅目實際開徵與截止日期,請依稅捐機關或稅單公告為準。
- 稅款分期付款
- 以商務卡及Debit金融卡刷卡繳納稅款,僅限一次繳清,不適用分期付款。至便利商店或稅捐稽徵機關刷卡繳納稅款者,不適用稅款分期專案。
- 繳稅金額單筆滿NT$3,000(含)以上,可於稅款刷卡授權後至最近一期信用卡結帳日之3個營業日前申辦「刷卡樂分期」,享每期0.5%優惠分期利率。「立即申辦分期」
- 本產品分期年利率6%,總費用年百分率即為年利率。上述產品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分期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10年1月1日。
- 申辦分期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請參考「刷卡樂分期」網頁。
- 其他
- 以信用卡(含Debit金融卡)繳納「非查(核)定類稅款」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持有之信用卡/Debit金融卡,附卡亦同(且1張信用卡/Debit金融卡限繳1個身分証字號之稅款)。
- 自109年9月16日起,開放可以非納稅義務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Debit金融卡繳納「查(核)定類稅款」,附卡亦同。
- 查(核)定類稅款項目如:汽(機)車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綜合所得稅補徵稅款、營所稅、遺產稅、贈與稅、土地增值稅、菸酒稅、貨物稅、契稅、印花稅、稅務違章罰鍰等,依財政部網站公告為準。
- 以本行信用卡(含Debit金融卡)繳交之稅款不計算小樹點(信用卡)、現金回饋、多利金、里程點數、加油金、蝦幣等原卡片回饋。
- 每張稅單(即每一銷帳編號)僅限繳納一次,授權完成後即無法重複申請。
- 透過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輸入持卡人信用卡/Debit金融卡卡號、有效期限、(卡片背面末三碼)、身分證統一編號、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等資料,經檢核無誤並取得發卡機構核給之授權碼,授權成功後不得取消或更正。
- 開徵期間為當年度法定開徵日凌晨零時起,至法定開徵申報截止日午夜廿四時止。
- 其餘未盡事宜及說明請連結至「財政部線上繳稅服務」網站查詢。
- 汽(機)車燃料費不屬於稅款,手續費由持卡人負擔,詳見https://www.cathaybk.com.tw/cathaybk/personal/credit-card/discount/event/payment/201701/billpayment-04-2/#tab-03。
- 優惠提供期間倘因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得變更或終止優惠內容,並於本行網站公告。
繳稅方式 | 繳稅步驟 | 繳稅流程說明 |
---|---|---|
電話語音 | Step1.撥打繳稅專線 |
|
Step2.選擇欲繳納稅項 | 輸入:繳稅類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繳款期限、持卡人身分證字號、國泰世華卡號16碼、國泰世華卡有效月年、(卡片背面末三碼)。 | |
Step3.完成授權 | 語音回報「授權號碼」即表示交易完成 | |
網際網路 | Step1.進入繳稅網站 | 繳稅網站 |
Step2.輸入相關資料 | 選擇欲繳納稅項,依畫面說明輸入相關資料後完成繳稅 | |
Step3.查詢是否繳納成功 | 操作完畢後,持卡人亦可利用授權紀錄查詢功能,查詢是否成功繳稅。 | |
QR Code | Step1.掃瞄QR Code 進入繳稅網站 | 利用手持行動裝置等掃瞄讀取繳款書上QR Code。 |
Step2.確認及輸入相關資料 | 連結至繳稅網站,並確認已帶入之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期別代號、識別碼等繳稅資訊。再選擇信用卡繳款,輸入國泰世華卡號16碼、國泰世華卡有效月年、卡片背面末三碼。 | |
Step3.查詢是否繳納成功 | 操作完畢後,持卡人亦可利用授權紀錄查詢功能,查詢是否成功繳稅。 |
注意事項
- 信用卡可繳納的稅款包括: 汽(機)車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自繳、營業稅查定課徵、營所稅、營業稅核定補徵、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補徵稅款、菸酒稅、貨物稅、貨物稅自繳、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遺產稅、遺產稅補徵、贈與稅、贈與稅補徵、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稅務違章罰鍰、菸酒稅自繳、娛樂自繳、娛樂稅、房地合一稅、特銷稅、臨時稅、特別稅、租稅規避案件、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自繳。以上稅目實際開徵與截止日期,請依稅捐機關或稅單公告為準。
- 稅款分期付款
- 以商務卡及Debit金融卡刷卡繳納稅款,僅限一次繳清,不適用分期付款。至便利商店或稅捐稽徵機關刷卡繳納稅款者,不適用稅款分期專案。
- 繳稅金額單筆滿NT$3,000(含)以上,可於稅款刷卡授權後至最近一期信用卡結帳日之3個營業日前申辦「刷卡樂分期」,享每期0.5%優惠分期利率。「立即申辦分期」
- 本產品分期年利率6%,總費用年百分率即為年利率。上述產品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分期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10年1月1日。
- 申辦分期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請參考「刷卡樂分期」網頁。
- 其他
- 以信用卡(含Debit金融卡)繳納「非查(核)定類稅款」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持有之信用卡/Debit金融卡,附卡亦同(且1張信用卡/Debit金融卡限繳1個身分証字號之稅款)。
- 自109年9月16日起,開放可以非納稅義務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Debit金融卡繳納「查(核)定類稅款」,附卡亦同。
- 查(核)定類稅款項目如:汽(機)車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綜合所得稅補徵稅款、營所稅、遺產稅、贈與稅、土地增值稅、菸酒稅、貨物稅、契稅、印花稅、稅務違章罰鍰等,依財政部網站公告為準。
- 以本行信用卡(含Debit金融卡)繳交之稅款不計算小樹點(信用卡)、現金回饋、多利金、里程點數、加油金、蝦幣等原卡片回饋。
- 每張稅單(即每一銷帳編號)僅限繳納一次,授權完成後即無法重複申請。
- 透過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輸入持卡人信用卡/Debit金融卡卡號、有效期限、(卡片背面末三碼)、身分證統一編號、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等資料,經檢核無誤並取得發卡機構核給之授權碼,授權成功後不得取消或更正。
- 開徵期間為當年度法定開徵日凌晨零時起,至法定開徵申報截止日午夜廿四時止。
- 其餘未盡事宜及說明請連結至「財政部線上繳稅服務」網站查詢。
- 汽(機)車燃料費不屬於稅款,手續費由持卡人負擔,詳見https://www.cathaybk.com.tw/cathaybk/personal/credit-card/discount/event/payment/201701/billpayment-04-2/#tab-03。
- 優惠提供期間倘因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得變更或終止優惠內容,並於本行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