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遊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修訂暨權益變更公告
親愛的卡友,您好
茲配合「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修法及悠遊聯名卡現行作業,修訂本行「悠遊卡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並
自民國110年10月1日起生效實施。修訂內容請參閱下列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如持卡人對本次修訂內容有任何異議,請於生效日前依信用卡約定條款第二十一條所定方式通知本行終止契約 (若未通知則視為同意)。
提醒您!自民國110年10月1日起,持無記名悠遊聯名卡者(註),於續卡或補發時將轉為同卡別但不具悠遊卡功能之卡片。為維護您的用卡權益,請立即申請記名。
(註)101年2月29日(含)前核發之悠遊聯名卡為無記名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