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BE年終專屬禮包】中獎名單
2025/01/21
- 公告本活動符合抽獎資格客戶之中獎名單,感謝您對本活動的支持!
- 為保障中獎人兌獎權益,請中獎人務必於114年3月31日前完成以下事項:
- 請點選連結填寫【線上領獎申請書】,如無法由線上回填者,請下載「紙本領獎申請書」,填妥後以電子郵件寄回至digi@cathaybk.com.tw兌獎。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金額如超過新臺幣(下同)20,000元(含)以上者,須負擔10%機會中獎所得稅,如中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則須負擔20%機會中獎所得稅。因本案贈獎價值為40,400元,請中獎人於領獎期限內,將10%機會中獎所得稅4,040元匯入本行業務專戶(013-218032000237);如中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請於領獎期限內,將20%機會中獎所得稅8,080元匯入前述業務專戶。
- 未於領獎期限內完成前述事項、或其他可歸責中獎人事由致無法核對中獎人資料等情事,一律視為自動放棄兌獎資格,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 【本活動回饋獎勵】中獎名單「請按此下載」
*可使用PDF搜尋身分證字號後三碼查詢是否中獎 - 「CUBE年終專屬禮包」活動網址
【活動規範 & 領獎注意事項】
- 【基礎任務】
- 【任務1】係指於本活動期間前未曾綁定國泰世華LINE個人化服務,且於本活動期間首次成功綁定者;於活動期間前曾綁定,嗣後解除綁定並於本活動期間再次綁定者,不符合本任務資格。
- 【任務2】係指於本活動期間前未曾啟用登入兩步驟驗證功能,且於本活動期間首次完成啟用者;於活動期間前曾啟用,嗣後取消啟用設定並於本活動期間再次啟用者,不符合本任務資格。
- 【進階任務】
- 【任務1】係指於本活動期間前未曾設定本行帳戶自動扣繳信用卡費,且於本活動期間首次設定者;於本活動期間前曾設定,嗣後解除設定並於本活動期間再次設定者,不符合本任務資格。
- 【任務2】係指於本活動期間前未曾透過CUBE App以本行帳戶繳信用卡費,且於本活動期間首次完成繳費者;於本活動期間前曾透過CUBE App以本行帳戶繳信用卡費,並於本活動期間再次以該方式繳費者,不符合本任務資格。
- 【任務3、4】首次約定本行帳戶為台股或美股證券交割股款之授扣帳戶,係指於本活動期間前未曾以本行任一帳戶(含已銷戶之帳戶)約定為台股或美股證券交割股款之授扣帳戶,且於本活動期間首次完成約定者;於本活動期間前曾經約定,嗣後解除約定並於本活動期間再次約定者,不符合本任務資格。
- 【任務3、4】約定之證券戶不限定證券公司。申請交割授扣範疇包含以新臺幣帳戶交割臺股股款,或以外幣帳戶交割美股複委託股款。
- 【任務3、4】得以臨櫃或透過電子方式(如本行CUBE App、CUBE網銀等)完成證券交割戶約定。
- 【任務3、4】如約定之指定帳戶當下非正常狀態(如為警示帳戶等),則無法約定為證券交割戶。
- 【50點小樹點(信用卡)獎項】
- 符合本活動資格者,每一身分證字號最多獲得50點小樹點(信用卡)回饋,且回饋時需持有效CUBE卡正卡且上一期無逾期未繳款之紀錄、終止信用卡、掛失不補發、到期不續卡、遭本行停止使用信用卡權利、延滯繳款、或違反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等情事,始符合回饋資格。
- 本行預計於114年2月起陸續將小樹點(信用卡)回饋至參與人之信用卡帳戶中,實際回饋時間依本行作業為準。參與人不得指定回饋月份或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其他獎項或轉讓予他人,亦不得要求變換或折換等值現金或以其他方式領取。
- 【iPhone 16 Pro(256G)即享券獎項】
- 符合本活動資格者,每一身分證字號最多獲得2次抽獎機會,並僅限中獎一次。中獎時需持有效CUBE卡正卡且上一期無逾期未繳款之紀錄、終止信用卡、掛失不補發、到期不續卡、遭本行停止使用信用卡權利、延滯繳款、或違反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等情事,及為CUBE App有效用戶並更新CUBE App至最新版本,始符合中獎資格。
- 中獎名單將於114年2月28日前公布於本行官網,請自行前往查詢(https://www.cathaybk.com.tw/cathaybk/),本行不另行通知。
- 中獎人需於中獎名單公告頁面之公告指定日期前,以線上領獎系統填覆領獎資訊,或填妥紙本領獎申請書(申請書格式將併同公告於中獎名單公告頁面)並於中獎人簽章處親簽或蓋章後,以電子郵件將紙本領獎申請書電子檔案寄至digi@cathaybk.com.tw進行作業。
- 本行將於收迄領獎資訊及領獎申請書後開始作業,獎項將以電子序號形式發送至中獎人於CUBE App之「專屬優惠」區中,獎項實際發送時間及方式皆依本行作業為準。如中獎人有未回覆、逾期回覆、未提供領獎資訊、資料提供不完整等情形,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中獎人不得要求補領、折換現金、更換其他獎項、以其他方式領取或轉讓予他人,本行亦不再補發或遞補中獎名額。
- 電子序號一經完成兌換後,恕無法退換。中獎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其他商品、更換獎項或讓與他人,亦不得要求變換或折換等值現金或以其他方式領取。如遇商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事由導致獎項內容變更,本行有權變更獎項,改由等值商品取代。
- 【iPhone 16 Pro(256G)即享券】(下稱本券)為「Edenred Taiwan 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所發行,相關規定如下: a.本券為企業獎項專用,請於指定日期前依本券說明兌換,商品採隨機出貨不得指定顏色;本券亦不得零售或轉售,本券使用方式依指定品牌規定為準。
- 【基礎任務與進階任務之共同注意事項】
- 參與人於參加本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規範;本活動之各項任務完成與否均以本行電腦系統紀錄與本行認定為準;本行有權檢視各項紀錄。若參與人資格不符合、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或涉及不正當得利及非法行為者,本行得排除其參與活動及回饋資格,並得依法主張相關權利。若有任何因為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而使參與人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情況,本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人亦不得因此異議。
- 本行與提供獎項之廠商之間無合夥、經銷、代理或保證關係,如因本活動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發生爭議,皆由廠商處理及負相關法律責任,概與本行無涉。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單一客戶所得獎項總價值達1,000元(含)以上,獎項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金額如超過20,000元(含)以上者,須負擔10%機會中獎所得稅,如中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則須負擔20%機會中獎所得稅。中獎人須於114年3月31日前將機會中獎所得稅匯入本行業務專戶(013-218032000237)完成繳稅程序後始可領獎,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中獎資格。參與人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其依稅法之規定所須履行之義務,概與本行無關,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 個資告知事項:參與人瞭解及同意本行為本活動及行銷之需要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本行係基於遵守我國法令規定、提供本網路查詢服務或參與人可能需要本行金融商品或服務資訊等特定目的,本於誠實信用原則及必要性原則蒐集、處理或利用參與人於本網路登載及後續基於上開特定目的與本行往來之個人資料。除事先取得參與人同意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本行處理或利用上開資料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將限於達成上開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內為之。
- 本行保留隨時變更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於本行官網公告之。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為準。
b.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c.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
d.本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