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董事長想把手中6,000張上市公司股票每年穩定配息的部分,分三年贈與給子女,其每股收盤價為115元,公司經營績效良好,過去每年都有穩定配息。若未來三年每年配發10元的現金股利,相當於每年有6,000萬現金贈與,即使扣除免稅額220萬後,依累進稅率10%、15%、20%計算下,贈與稅為781萬,三年累計2,343萬。
在國泰信託規劃團隊建議下,林董決定成立為期三年的「股利贈與信託」,將期間的配股配息,透過信託專戶贈與給子女。
由於未來三年的實際股利為未知數,因此依目前法令規定以郵局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 1.04%
來設算,預計贈與給子女的孳息所得約2111.4萬元,僅需於信託成立當年,繳納贈與稅為189萬,如此一來,節省的贈與稅則可達2,154萬元。
必須留意的是,由於股票屬於「登記性資產」,無論是否超出贈與稅免稅額,皆需先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待繳納稅負完成後,取得贈與稅繳清證明,如未超過贈與稅免稅額,則可取得免稅證明,贈與人再以贈與稅繳清證明或免稅證明,向股票發行公司或集保辦理「股票過戶登記」。
此外,依照稅法規定,上市櫃股票有贈與時,是以贈與發生當天的收盤價為計算基礎,在股價還有成長空間時及早開始,相對省下的贈與稅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