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理財成果?是否需要進行調整?年度的免稅贈與額使用了嗎?
理財的初衷無非是希望可以順利達成理財目標、讓財富增值, 但如何順利傳承財富,妥善享受財富帶來的愜意生活,是相當重要的議題。
儘管遺產及贈與稅法在今(106)年5月修正,從原本單一稅率10%,改為最高達20%的累進稅率,但其實只要把握每年贈與總額在2,720萬元以內仍然適用10%稅率的原則,其實與舊制的單一稅率10%並沒有差別。把握歲末年終時機,啟動對子女贈與財富的傳承計畫,不僅提早為子女累積財力,也避免未來因一次大額贈與或繼承而影響節稅效果。若希望完成贈與移轉後,子女能夠按照父母的想法使用財產,那麼透過規劃「子女保障信託」便是一個相當好的工具。
在為子女累積財富的同時,運用信託更能達到引領子女正向發展的效果,例如將贈與子女的財產交由銀行管理,透過信託的約定,事先決定財產管理方式及支付條件,例如設定獎學金、留學金等激勵條件,或申請創業、置產時所需的費用,讓父母對子女的期待透過信託而更加明確,也確保贈與的金錢能專款專用並作為子女的第一桶金。此外,由於父母已經透過信託方式完成分年贈與,將來子女有資金需求而需一次動用大額財產時(可約定需經父母同意),也不會再被課徵贈與稅,確保了資金動用的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