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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管理專刊

高資產族的挑戰,資產配置與稅負
  • 日期:2024/08/01
高資產族的財務需求往往比一般人更複雜,可能需要管理多種資產類別、應對境內外各項稅務問題,並制定長期財富傳承計劃。

分散投資,善用免稅額度

隨著台灣高資產族群人數成長,以及稅務新制上路,稅務議題諮詢熱度持續攀升;高資產族可透過「資產配置」及「稅務規劃」將資產分散於不同類別的投資,降低風險並實現投資目標;同時利用合法手段降低稅收負擔,提高稅收後收入,有效管理財富。

近年國泰世華銀行持續訪談高資產客戶發現三大議題最受關注:「金融商品投資」、「海外不動產及境外資金匯回」及「捐贈扣除額」。為協助客戶在國際稅務環境變遷及全球反避稅浪潮下,及早因應可能產生的稅負成本與風險,妥善進行資產配置及財富傳承布局,特別委託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PwC)家族企業永續辦公室,結合實務經驗與稅務法令,以簡單易懂的圖表編製而成《2024重要稅負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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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金融商品稅負低於美元定存

以「金融商品投資」而言,近幾年因聯準會(Fed)升息,不少高資產客戶辦理高息美元定存,但每一申報戶僅有 27 萬元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且家戶綜合所得淨額超過 498 萬元就須依 40% 稅率課徵綜所稅。

無論股利所得「合併計稅8.5%」或是「分開計稅28%」,都提供給投資人既可投資理財又可節稅的空間。若是投資隸屬於海外市場的基金、ETF、海外債、結構型商品及投資型保險等商品,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之規定,自今(2024)年起每一申報戶免稅額將提高至750萬,且計算基本稅額的稅率為20%,整體而言稅務負擔將低於定存利息所得。

個人投資金融商品節稅效果比較

金融商品 所得類型 免稅額 稅率
海外債券 海外所得(配息及資本利得) 基本稅額免稅額750萬元/每申報戶 最低稅負20%
境外基金/ETF-配息型
投資型保單
境內結構型商品 境內所得-其他所得 -- 分離課稅10%
境內基金/ETF-累積型 境內所得-證券交易所得 -- 停徵
境內所得-股利所得 -- 二擇一,擇優課稅:
1.併計綜所稅5%~40%,抵減稅率8.5%(上限8萬元)
2.分開計稅28%
定期存款 境內所得-利息所得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萬元/每申報戶 綜所稅5%~40%

資料來源:所得稅法第4-1條、第14-1條及第17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及第13條、2023年11月23日財政部賦稅署新聞稿「公告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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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海外不動產成本,可採售價12%推計

其次,不少高資產客戶在海外投資不動產,出售獲利後常見疑問包含「忘了當初海外不動產的取得成本該如何申報?」、以及「若海外已繳稅,是否需要再次於台灣進行申報?」

在無法舉證海外不動產的原始取得成本時,依規定可採售價的12%推計為海外財產交易所得。例如:出售美國洛杉磯不動產售價100 萬美元,依12% 推計海外財產交易所得為12萬美元,折合約為新台幣384萬元,小於個人基本所得額之免稅額750萬元。因此,若高資產客戶採推計課稅方式申報12萬美元的海外財產交易所得,則實際可自美國匯回約100萬美元的不動產出售價款。

所得來源牽動捐贈扣除限額

「捐贈扣除額」議題更是許多高資產客戶詢問熱點,但視個人所得主要來源不同,在申報綜所稅列舉捐贈扣除額時,也會有相當大的差異。如具雙重國籍身分,或資產分佈於其他國家,因涉及不同國家的稅務法令及風險,將增加投資及資產移轉過程中的稅務問題複雜度,需特別注意稅負管理。

如能提前掌握各項實用的稅務資訊,做好資產配置與調整的準備,就愈有機會透過資產配置及稅務規劃達到守富傳家的理財目標。銀行從事業務範圍未包含個人稅務規劃,如有相關需求,建議諮詢會計師事務所等相關專業機構或人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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