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當受益人未成年時,約定分年給付學費、生活費等;成年或成家後的禮金、創業金等。並可指定信賴的人擔任監察人。保險給付信託最大的優點,就是可根據個人意願專款專用,約定理賠金的付款方式,落實保險傳承的初衷。
國泰世華銀行推展信託服務多年,陪伴客戶見證各種人生規劃與可能需求。5年前,一位鮭魚返鄉的台商張董,將2,000多萬元的高額保單受益人,指定給十來歲的幼子,同時成立保險給付信託。約定身後的保險理賠金,交付信託專戶後,將指定用在孩子的生活費與學業費用。半年前,張董不幸辭世,由於理賠金已交付銀行信託,即使孩子仍未成年,也不會因為監護權改變,而影響到理賠金的給付方式,讓保險理賠,妥善運用在家人身上。
另一個指定國泰世華銀行擔任受託人的案例,是一對需要經常飛行出差的年輕夫妻,分別為3歲及5歲孩子規劃保險給付信託。若不幸發生意外,超過千萬元的理賠金,除了可用在孩子成年之前的基本生活與教育支出外,還另外規劃一筆創業基金。讓保險給付信託,延續父母對孩子的愛與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