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貸款專案 歡迎台商回台投資專案貸款 貸款對象 符合行政院「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適用對象及取得經濟部資格核定函。 核定函申請 貸款用途 興建廠房及相關設施。 購置機器設備。 中期營運週轉金。 貸款額度 最高不得超過該計畫投資成本80%。 貸款期限 最長不得超過10年(含寬限期),寬限期最多3年。 註:本行保有最終核貸權 根留台灣企業加速投資專案貸款 貸款對象 符合「根留台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適用對象及取得經濟部資格核定函。 核定函申請 貸款用途 興建廠房及相關設施。 購置機器設備。 中期營運週轉金。 貸款額度 最高不得超過該計畫投資成本80%。 貸款期限 最長不得超過10年(含寬限期),寬限期最多3年。 註:本行保有最終核貸權 中小企業加速投資專案貸款 貸款對象 符合「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適用對象及取得經濟部資格核定函之中小企業。 核定函申請 貸款用途 興(擴)建廠房、營運場所及相關設施。 購置機器設備。 中期營運週轉金。 貸款額度 每一計畫貸款額度視申請人財務狀況核定,最高不得超過該計畫投資成本80%,得分批動用,惟不得循環動用。 貸款期限 最長為10年,含寬限期最多3年。 註:本行保有最終核貸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