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福利信託」係由同一企業之員工組成員工福利信託委員會(或類似名稱),約定自員工之薪資、年終獎金或紅利中提存「自提金」,再加上員工所屬企業提供之「公提金」,組成「企業員工福利基金」,並交付信託予本行,由本行依信託契約約定,運用於存款或該自家企業之股票,透過長期累積,增益員工退休金、保障員工福利。
「企業員工福利基金」定期撥入信託專戶,可依員工個別分戶管理,確保基金安全並達成提高員工福利的目標。
「企業員工福利基金」成立信託後由本行依約定方式管理,並定期提供帳務報告,所有款項進出均有紀錄供查詢,員工可與員工福利信託委員會共同監督,提升員工對員工福利信託委員會及所屬企業的信任感。
可降低員工福利信託委員會或所屬企業管理此基金的作業成本,解決帳戶管理的事務性工作。
Q1: 員工若符合提領之資格,該怎麼申請領回信託分戶財產?
A1: 由員工福利信託委員會出具指示及相關文件,向本行辦理提領手續。
Q2: 員工要如何知道所屬企業是否定期將福利基金提存信託專戶,以確保自己的權益?
A2: 本行將定期提供信託對帳單予員工,詳列信託金額及明細,如有任何問題,亦可洽本行信託部人員查詢。
電話:(02)8722-6666 分機:7608、7609、7610、7612、7615
您將離開本行官網 前往外部網站
確定